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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叫我小蘇女王,我的大把拔就是我的坐騎(爸爸自稱馱獸)。

 

過年期間,帶寶寶到市民廣場奔跑過後,今天天氣很好,我們又興起「曬」小孩的念頭。但我們家老爺兼司機嚷嚷著要去賞櫻,中午時間,莫名其妙往新社去。

        櫻花,是賞到了,但遠不如我們在東勢林場看到的那樣美麗。而且,門票被坑了四百大洋,可真是一點也不值。奉勸各位好友,千萬不要往人多的地方去,去新社,也千萬不要進入「櫻X林」這個地方。不值,不值!!

        我並不是崇日,但我每次在台灣出遊之後的感想都是:存多一點錢出國去玩吧!常常覺得台灣遊樂地點的商人都不厚道,錢騙到手就好,其他概不負責。像今天去的地方,美其名是一片櫻花林,但其實櫻花並未像門口小姐所說「已經盛開」,寥寥無幾的幾顆櫻花樹,在偌大的頃地看來更加寂寥。而且,園區內的停車位雖有規畫,但遊客貪圖方便違規停車,導致會車困難,也不見園方的人出來管制。該說,園區除了看到售票的小姐,還有開一台小火車的小姐之外,好像也沒有工作人員?!廁所除了間數稀少,更是髒亂無比,進去又出來的遊客,無不搖頭。說真的,每次有朋友遠從日本來玩,我都得三思要帶去哪兒玩,比起日本到哪裡都乾淨的廁所,台灣的廁所品質可說是差到極點。

        算了,抱怨說完了。該是好一陣子不會再去當冤大頭了,我和我們家老爺一致認為,免錢的不見得比較差,市民廣場那片綠油油的草地,奔跑飛盤魔力球,野餐看書曬太陽,遛狗約會曬小孩,一點都不輸給那些要門票的地方。光看那裡三兩步就一堆外國人就可知道有多優。而且我們今天才了解,比起「堪堪ㄎㄟㄎㄟ」的偽山林,平坦草地更適合正在學步的孩子,跌倒了也不怕受傷,還可肆無忌憚到處奔跑,讚!

        養小狗要蹓狗,養小孩要曬小孩,這種親子時光真的很幸福。不管是中興新村的大操場也好,還是市民廣場的草地也好,每每看到父母同孩子奔跑嬉戲的畫面,都覺得是最美的印象。所以不是我要像老人一樣碎碎念,除非是不可抗力的因素,或者是抱定著絕不養孩子的想法,否則小孩還是早早生,才有體力可以陪他們一同玩耍。玩耍,是培養親子關係很重要的一環,絕不可忽視呢!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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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長大了,我可以自己走了啦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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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在看我嗎?我們來當好朋友吧!我不會咬你的,我只會搶你的汽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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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走吧!我自己可以好好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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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浪的母女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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騙很大的「櫻花林」。但這個角度拍起來是挺美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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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終於擺脫我阿母了,我要去找小朋友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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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回家了嗎?不要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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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!我找到好東西了!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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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NUK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