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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晚上,頭一次用「暴力」來對付柔柔。

洗完澡的柔柔,在床上不停玩樂。發現不斷跳床,然後整個人往後倒下這個遊戲很好玩,所以玩到不亦樂乎。我在旁邊不停警告,要她馬上停止這個遊戲,因為剛洗完澡又玩到滿頭汗,在冷氣房裡很容易感冒,而且也覺得這種遊戲方式不值得鼓勵。可是,這個小朋友越玩越high,以為我的恐嚇只是嚇她而已,完全不當一回事。

發現她真的完全不聽話後,我警告她,再不停止就要被修理。還是沒用。為了實踐我的「諾言」,我真的一個箭步衝上前把她抓起來打屁股。沒有穿上尿布的屁股光溜溜地被我狠狠打了幾下,結果,柔柔還是不怕,爬起來又要繼續跳。我又抓住她,加重力道又打了幾下。小屁股很快就紅起來了,而嘴硬的柔柔還是說不會痛。作勢要再打她,她總算嘴巴說不要不要,爬到一邊去了。

其實,打完的當下,動手的我馬上就後悔了。我也很清楚,這種懲罰方式其實帶有情緒,因為打她之前才跟她爸起過爭執,心裡充滿著負面情緒和怒氣。所以當下發現言語制止沒有效果,直覺就想使用「最快速的」方法解決。可是,事後冷靜想想,真的有必要動手,讓她受皮肉之苦,而我心裡也難受嗎?一歲多的孩子,還是非常愛玩,卻沒有自制力的年紀,我們為人父母的責任應該是要去引導她培養自制力,慢慢去找出能與不能的分界不是嗎?那個動手的當下,我拋棄了自己要用對方法「教」小孩,而不是用威嚴和力量「壓制」小孩的信念。而且,意識到自己是帶有其他情緒去對待這樣一個小小孩,心裡更是充滿罪惡感和羞恥,怎麼可以拿自己的情緒當令牌,而隨便對孩子出手。畢竟,「打」這個方式在目前還無法讓她知道為什麼不可以做這件事,只會讓她留下「痛」和媽媽很「兇」的印象吧。

我敢說,自己絕對不會是寵溺孩子的媽媽,但我不認為教小孩就一定要打小孩。除了柔柔在較小的時候曾用嘴巴亂咬我時,被我小力打過臉頰之外,這是頭一次我真的出手打她。我覺得自己要繼續學習的,在教小孩這件事之前,要先學會控制情緒。雖然我不是情緒波動很大,或是以情緒主宰思想的那種類型,但要如何在情緒不佳時,能暫時先放下自己的情緒,好好面對眼前的孩子,這畢竟是需要時間學習與練習的。我不願意成為那種因為自己開心就對孩子摟摟抱抱,因為不開心就對孩子開罵或開打的母親。畢竟,這樣的母親教出來的孩子,情緒也會是起伏很大,收放無法自如的。

孩子要教,父母也要學習如何用最有效最有智慧的方式去教。而我相信,那絕對不是打罵。(雖然孩子很多時候真的很欠打沒錯)我不敢保證自己以後不會再有動手的時候,只是,下次真的要出手時,得經過更多的琢磨和考量才行。如果打了孩子,自己反而會後悔,那表示出手的理由不夠正當,不是嗎?

打過柔柔之後,在看她喝奶時,輕輕摸著她的小屁股,她彷彿忘了剛才被媽媽打的痛楚,還是天真無邪、開心地對著媽媽嘻嘻笑。那一刻,又再度覺得孩子真是上天給的珍貴寶物,怎麼能不珍惜呢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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