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片摘自www.ohiomm.com/.../category/silencing-dissent/
有個埔里的原住民小孩,父母離異,媽媽為了照顧家計,只能到卡拉OK店上班。因無法拒絕客人的要求,她必須要喝酒,半夜下班騎車回家,途中被警察臨檢,開了一張九萬的罰單。
他們一家住在貨櫃屋,對於這張罰單,當然已無多餘金錢可繳交。後來,隔沒多久,又再次因酒駕被警察開第二張罰單,這次加重刑罰,一張罰單十二萬。總共是二十一萬的罰款,最後因無法繳交,媽媽被判七個月的牢獄。
這是我最近在《天下雜誌400期特刊──勇敢走自己的路》當中,讀到李家同教授所舉出的真實故事。
對照著現在新聞炒得沸沸揚揚的扁家弊案,心中不禁浮現「社會不公不義」的想法。
陳致中頂著台大、柏克萊等名校法律高材生的光環,涉入如此重大的弊案,還能一派悠哉,怡然自得。我想,大家看著電視的同時都會想著:明明都知道他們有罪,為何就是無可奈何。
這就是我們所謂的法治社會。
弱勢階層因天生的不公平,有再多滿腹委屈,也只得屈服於這個為維持社會秩序的龐大法律。另一群位於金字塔頂端的人,即使於法於情都無法為這個社會所接受,但因為熟知法律規則,仍可在世界上悠游自得,呼風喚雨。
讓我不禁想起好一陣子之前由阿部寬主演的日劇「東大特訓班」。他飾演一個另類的律師,由於自己從社會底層(混混)爬到頂端(律師),受聘作為高中老師時,他就告訴學生:要改變人生,就給我進東大。
他的理由很簡單,因為社會上有一套生存法則,制定這些法則的人就是社會最頂端的那些人。當混混無法讓大眾心服,若要大眾聽從自己的話,就要成為制定規則的那個人。
這個說法或許太過偏頗,不過,說真的,我看著日劇的同時,心裡卻是默默認同。我們身處的社會,不就是這樣嗎?制定一堆規矩,說好聽是為了保護人民,維持公平正義,但我們眼中的世界,這套規矩卻是那些懂得利用的人用來規避責任的保護傘。
這篇文章用來回應YATING日前在部落格發表的文章「Our Glory」,或許剛好。讀書讀到最好,工作做到最好,我們就能光耀門楣,讓父母驕傲。真是這樣嗎?我們在電視上看到不少利用自身學問才智犯罪的高學歷份子,身為師字輩的大有人在,即便如此,我們的家長還是視師字輩的工作為最大光環來源。
教育的目的應該是為了讓個人有更多的能力貢獻社會,回饋社會,若反而將教育視為投機犯罪的養成過程,這個國家也沒有未來了吧?!政論節目中有位來賓語重心長的說,今天發生這麼一件讓國家蒙羞的弊案,我們不能責怪當事人。因為若不是整個社會的風氣允許,若不是陋習已久,他們怎麼會有機會犯罪?如果一個社會真的笑貧不笑娼,那更沒有理由去指責這些利慾薰心、為了金錢搏命的人。
當一個媽媽放縱小孩在公共場合喧嘩,完全不懂得自律,這就是我們允許小惡的開始。
當我們的孩子上學時,書包由傭人背,彼此競爭的不是良性的課業,而是背景雄厚與否,我們的社會價值觀已悄悄在改變。
這些,或許都不是你我所樂見,卻真實在你我身邊上演。社會無所謂公平正義存在。公平正義那把尺,在你我心中。
光宗耀祖,出人頭地或許都不該是一個人要去追求的終極目標,即使在許多長輩的心中,這才是能夠回饋他們栽培的最好方式。但是,現在每天看著電視,我會不禁想到:午夜夢迴,陳水扁的媽媽是否也曾獨自一人輾轉難眠?是否還能抬頭挺胸,終於覺得自己已沒愧對列祖列宗?是否還會為這個兒子充滿驕傲喜悅,而沒有一絲絲不安?
或許,成功富裕的康莊大道並非每個人都有機會走上。但是,若能夠守自己本分,盡到該盡的權利義務,不讓父母無法安心入眠,是否已經是最大的回饋了?至少,我認為是,你呢?
社會可以不公不義,身為一個人,我們不能。